近年来,丽江市古城区着力在四“导”上下功夫,不断促进宗教工作。
一是着力加强组织领导保障“导”。为进一步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,整合古城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组长由丽江市副市长、古城区委书记担任,常务副组长由古城区委副书记、区长担任,区委、区政府有关领导以及37个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,明确工作职责、运行规则、各成员单位任务,形成集中统一、分工协作的宗教工作领导机制;建立健全区领导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机制,区委、区政府有关领导分别联系1名宗教界代表人士,定期走访、经常联系,全面深入了解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思想动态,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,增进彼此情谊,加强正面引导。
二是着力提高法治水平规范“导”。着眼于新形势下全区宗教工作大局,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同时按照“职责法定、简政放权,法定职责必须为、法无授权不可为”要求,稳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,将行政审批事项的要件、程序、审批审核要求等进行规范并在政 府网上公开。扎实推进权力清单、责任清单、行政执法等清理规范工作,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,把责任明确到实践的环节;按照政治上可信、作风上民主、工作上高效的要求,指导和推动各宗教团体建立健全民主管理、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,实行民主管理、规范管理,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;建立健全“问题导向、清单管理、时限倒逼”的工作机制,罗列问题清单22项,明确责任人、责任单位、完成情况或措施、完成时限,为下一步古城区宗教工作指明方向,划清重点。
三是着力深化教育培训强化“导”。建立健全重要情况通报机制,党的十九大、全国“两会”、中央统战工作会议、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召开后,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向宗教工作系统和宗教界人士传达通报精神、明确学习贯彻要求,切实把宗教界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。
四是着力解决实际困难助力“导”。坚持运用群众工作的思路和方法,关心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的工作和生活,年内,各级领导走访慰问、交流座谈、深入调研、看望各宗教界人士达50余人次,及时倾听关注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,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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